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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卫生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全市卫生系统以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为核心,强化责任,攻坚克难,稳步实施,五项重点改革总体进展顺利,医改责任书的工作任务也正按进度要求稳步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今年,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380元,参合人数87.3万,参合率为97.8%。加快新农信息化建设,运行新农合网上征缴系统,避免重复参保,多头参保现象发生。同时,加强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组织开展了对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基金的专项检查,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网上实时个案抽查,有效地保障了基金安全。
(二)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今年我市31年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收入、药品利润,均次费用等同比去年同期呈现了“二降一升”的可喜现象。全市药品占业务总收入从63.2%下降到54.85%,门急诊均次费用从75.23元下降到56.26元,下降幅度达25.22%,门急诊人次从61.93万人次上升到85.68万人次。同时,今年又增补了50种过渡期药品,满足基层基本用药需求。出台《关于乐清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意见的通知》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分配试行方案。明确绩效工资实施前,根据基层医疗机构2009年度药品差价收入,结合我市医疗服务需求增长水平,并综合考虑医疗服务质量、数量和居民满意度实行定额补助(确定药品增长率为17%),由财政及时安排落实补助资金,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自2010年10月1日起,我市每月预拨150万补助经费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年5月份,我市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去年10至12月的基本药物补助经费进行了统一结算,共计565.5万元(含已下拨450万元)予以下拨。同时,在绩效工资实施后,国家基本药物补助经费总额的90%作为人员和业务补助经费(其中20%按医疗机构在编在岗人员数补助,68%按医疗机构门诊量补助,2%按医疗机构住院床日补助),国家基本药物补助经费总额的10%作为全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统筹经费。建立市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卫生分中心, 6月1日起,3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全面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乐清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方案》要求,第一批862名人员参加聘用考试,648名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5月份发文入编。同时,今年市级医疗机构拟招录大专以上毕业生200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拟招录大专以上毕业生200名,共计400名。其中双向选择49名,公开招考351名(8月8-9日开始报名),解决基层卫技人员短缺问题,为下一步快速发展做好人才储备。今年,在市卫生事业经费中安排建设资金1000万元山老区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建设。争取创建温州市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乐清市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现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验收评估)。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一是突出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全力做好甲流、手足口病、霍乱、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和麻疹强化免疫工作。上半年,全市共报告甲流确诊病例20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手足口病2756例,无死亡病例(7月份死亡1例);完成HIV抗体检测4.3万人次,对51例病人进行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积极开展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截止6月30日累计接种一类疫苗22.33万针次。
二是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半年,完成9420名妇女乳腺癌免费检查,5097 名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给予6053名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对3244名住院分娩农村孕产妇每人由政府补助500元。
三是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市聘任869名责任医生积极向城乡居民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5.26%,综合达标率达90.85%。市政府2011年按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25元标准,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实行专账管理。6月28日至7月7日,组织人员对3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了上半年基层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986.71万,近期予以下拔。
(五)加快公立医院建设步伐。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2.7亿元、占地75亩的市二医扩建工程主体工程结顶;总投资2.86亿元、一期占地60亩的市三医迁扩建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得到市发改局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力争10月份开工建设。二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温州市确定我市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我市确定市二医作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为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我们组织人员到延安、杭州、遂昌等地学习考察。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城镇居民、未成年人并入新农合,实行“三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偿方案、统一财政补助,确保两制度并轨,实现无缝对接。根据温州市政府的决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由市卫生局移交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移交期间,我们将维持现有统筹层次、制度体系、经办方式不变,确保移交期间工作不断、队伍不乱、政策不变、待遇不减。
(二)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大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管,积极协调药品配送商配足、配齐基本药物目录药品。通过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等方式,积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市级医疗机构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按规定比例使用,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可及性。
(三)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争取到年底,新建97家村卫生室,改扩建村卫生室570家,创建温州市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二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力度,完成16名免费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任务,其中本科层次招生6名,本科分流3名,专科层次招生7名。全科医师岗位培训65人,社区护士32人,中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23名,在职岗位培训28人。参加温州医学院举办的全科骨干师资培训2人,基层复合型公卫骨干培训12人。巩固和完善二级以上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长期对口协作关系,落实基层卫生技术骨干人员到二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任务。三要加快实施绩效工资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机制,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推行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
(四)大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按25元/人/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继续抓好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效运行。完成3580名妇女乳腺癌免费检查,给予全市1229名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给所有欲婚对象予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对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每人由政府补助500元。同时,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五)积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我市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以市二医为龙头,组建市二医与四都、淡溪、虹桥、南岳、蒲岐、天成、石帆7个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一体的乐清市东部医疗联合体,实现市乡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发挥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开展分级医疗和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如此方案可行,计划以市三医为龙头在乐清西部也组建医疗联合体,使我市东、西两个片区的医疗资源逐步从松散型到紧密型再到集团化。同时,探索在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探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市级医院诊疗流程。同时,按规划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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