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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卫发(2011)100号 关于印发调整乐清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标准疾控部分内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1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乐卫发〔2011100

 

乐清市卫生局

关于调整乐清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

标准公共卫生服务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市疾控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力推进消除麻疹工作,努力实现我市2012年消除麻疹目标经研究,决定将《乐清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标准》(具体见乐卫发201171号文件) 公共卫生服务指标中涉及疾控部分的分值由“202分”调整出“101分”作为消除麻疹工作专项考核分(暂行),其它相关具体项目分值按比例压缩,并由市疾控中心根据考核评估情况进行评分(考核标准见附件)。现根据我市消除麻疹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消除麻疹工作考核不达标且在平均分以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补助总额和绩效工资中奖励性工资的标准总额予以1-3%扣除。

二、消除麻疹考核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分管主任、公共卫生相关人员的晋升晋级、降级聘用、评先评优、工作调动等直接挂钩

三、年度工作不达标,排名在倒数三名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通报批评,中心主任、分管主任、公共卫生相关人员当年综合考评不得评先、评优,暂停工作调动审批;连续两年年度工作指标未达标,排名在倒数三名内的中心主任、分管主任、公共卫生相关人员的绩效工资按降一级的标准计发一年;连续三年年度工作指标未达标,排名在倒数三名内的中心主任、分管主任、公共卫生相关人员暂缓晋升晋级一年,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行政降级使用或免职。

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除麻疹工作专项考核评分细则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调整  绩效考核  通知

抄送:温州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乐清市府办。

乐清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1024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除麻疹工作

专项考核评分细则

内容

     标准

分值

考核细则

领导重视,社会参与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参加上级相关会议、向政府领导汇报及内部工作部署情况等

5

根据上级相关会议出席情况,每缺席1次扣1分;其他情况根据相关工作记录予以评分。

群众麻疹防治知识知晓率≥90%

5

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规范处置,有效控制疫情

8月龄-15岁儿童不发病

10

8月龄-15岁未按规定剂次完成含麻疹成份疫苗接种者确诊为麻疹病例,每例扣10分。

发病率≤1/100

10

无发病得10分;以乡镇为单位对有报告病例乡镇按发病率排序,最高者扣10分,依次减扣2分,扣完为止。

处置规范率达100%

10

对每一例报告的麻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均应及时开展规范的疫点处置,包括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管理、疫点消毒、应急接种和健康教育等,每一例病人任何一环节不到位即扣0.5分,累计扣分;因处置不规范而发生二代病例,扣10分。

提高并维持高水平的麻疹疫苗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95%

20

每年两次接种率调查,麻疹疫苗首针、复种接种率每下降1%,分别扣2分;发现未掌握的免疫空白目标儿童,每人扣10分。

及时接种率≥95%

20

根据系统数据查询,结合现场调查,满8月龄、18月龄儿童首针、复种在1周内完成为及时接种,及时率未达标,每下降1%,分别扣1分。

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活动疫苗补种率≥95%

10

根据各轮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活动统计表汇总,取均值,每下降1%2分。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麻疹疫苗补种率≥95%

10

根据查验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麻疹疫苗补种率每下降1%,扣2分。